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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共识、聚合力—泾川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5-06-10 16:05: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行刑反向衔接是新时代行政检察的一项新使命,是“检察之治”融入国家治理体现现代化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一环。泾川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工作部署要求,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力促不起诉案件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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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可处罚性”审查要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流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常用法律文书范例》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行刑反向衔接的监督要点及相关行政执法知识,为精准监督筑牢知识根基。针对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中面临的具体问题,进行分类重点研判,通过相关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反复学习,对常见罪名、重点罪名形成统一办案思路,有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标准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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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



落实《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办法》,构建以行政检察为主导,部门间相互配合的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主动加强与刑检部门沟通,通过“提前介入+内部会商”的形式,及时全面了解案情,拓展办案的时间和履职空间,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靠前开展;坚持协同履职,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意见分歧、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认真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发出检察意见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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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衔接触角,筑牢督促质效



牢固树立“全链条”监督意识,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提出检察意见后持续跟踪监督,实时掌握行政机关处理情况,避免“发而不回”和“纸面处罚”等问题出现,必要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就行政处罚必要性、处罚尺度、法律适用和实效性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确保刑事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协同共治,确保检察意见内容落地见效。定期走访相关行政单位,听取对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本地区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截止目前,本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件,发出检察意见8份,行政机关均已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检察意见采纳率100%,对无行政处罚必要的案件终结审查7件,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泾川县检察院将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的价值追求,积极探索多元办案方式及“轻罪治理”新路径,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充分履行行刑衔接职能,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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