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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泾彩童行”未检团队以法治之力守护“幼有所育”

时间:2025-06-10 16:11:4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园教师及家长的法治意识,筑牢幼儿权益保护防线,5月22日,泾川县检察院干警杜大鹏以法治副园长身份为泾川县第四幼儿园150余名教师及学生家长开展了两场主题为“《民法典》与儿童权益保护”“《学前教育法》解读”的法治教育课,以检察力量推动依法治园,护航幼儿健康成长。



以《民法典》筑牢权益屏障

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重点解析《民法典》对幼儿园教育管理的规范要求。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殊保护原则,通过“玩具争夺致伤案”“幼儿滞留受伤案”等真实案例,阐明《民法典》第1199条“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逻辑,强调园方需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设施检查、接送监护等法定义务。重点强调了家长与园方的协同责任,呼吁家长主动告知幼儿特殊健康状况、配合安全教育,推动“家校协同共治”责任落地。


以《学前教育法》明晰办园底线

围绕新实施的《学前教育法》,从检察视角切入,直击幼儿园安全管理、教学规范、普惠投入等核心问题,解析法律核心要求:幼儿园须筑牢安全防线,定期检查消防、食品及设施安全;严禁“小学化”倾向,禁止考试排名,倡导“玩中学”理念;特别提醒园方规范经费使用,警惕“乱收费”“暗箱操作”等法律风险,以“合规”为起点,迈向优质教育。



以检察担当护航童年成长

此次宣讲突出“以案释法、以法明责”,检察干警通过真实案例剖析、法律条文对比,将抽象法条转化为贴近生活的实用指南。教师们纷纷表示,讲座明确了教育教学中的法律风险与责任边界;家长则对“家园共育”的重要性有了更深认识,承诺将积极配合园方,共筑幼儿安全网。活动现场互动热烈,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检力延伸,共筑法治屏障

此次普法活动是泾川县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化“法治副校(园)长”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泾川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机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端口前移”,让法律条文化作可感知的安全感,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晴空下自由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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