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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2023年度)

时间:2023-02-13 17:18:4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对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本辖区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办理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院实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建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泾川县人检察院现有行政机构1个,2022年底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26人,行政工勤人数4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13人,遗属2人,书记员8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854.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4.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2.36万元,增长7.8%。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1万元,上年结转0.2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951.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51.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2.36万元,增长7.8%,。

1.一般公共服务型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720.3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3.0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1.85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5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7.15万元,增长5.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保障及社会保障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故相关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4.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故相关经费预算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60%

4.培训费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4万元,上升10.3%,基本保持不变。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05.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07万元,增长74.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业管理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34万,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5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9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78.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09.37平方米,价值435.7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82.1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公开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用来弥补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项目。本年度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为140万元。

一是加强业务装备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对采购的业务装备,及时登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在做好实物资产管理的同时,将新采购的业务装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切实加强资产动态管理,维护装备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是提高业务装备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政法装备动态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政法系统基本装备存量和标准的比对,对政法系统基本装备实施动态管理,提高政法装备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内控管理,促进我院财务管理规范化。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做好新制度、新规则的贯彻实施,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加强票据审核,严控办案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四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产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核算内容,全省政法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活动开展内部检查,确保日常经费按规定使用,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2个,分别为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其中综合保障业务经费预算资金为2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和业务装备费用。

绩效运行监控方面: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0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100%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0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150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100%

对于2022年绩效管理目标作如下绩效评价,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方面,年度资金总额与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一致为20万元,评价分值与得分均为10分,执行率为100%。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年度资金总额为15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50万元,评价分值与得分均为10分,执行率为100%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9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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