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羁押”的刑事司法政策,2月17日,泾川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降低诉前羁押率”座谈会。双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达成一致共识。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全力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羁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加强社会危害性审查,对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批捕。
二是对法定刑为三年以下、已固定证据、不影响诉讼进行的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三是审慎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强化公检双方的协调配合,检察机关充分把关,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有针对性地探索捕前分流机制,对有可调性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做初步调解,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直接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