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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检动态】泾川县检察院“三聚三促”选好用好用活特邀检察官助理

时间:2022-04-20 10:02:3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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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要求,泾川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工作核心,聚力工作发展,不断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人员专业优势,借助“外脑”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推动检察业务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聚焦工作核心,促进选好特邀检察官助理队伍。围绕检察核心业务,研究制定《泾川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 试行)》,明确规定从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熟悉本部门法律、法规、政策,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聘任兼职检察官助理,同时,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在全县各行政机关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到兼职检察官队伍中来。经选拔,来自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的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被聘任为首批兼职检察官助理。

二是聚力工作发展,促进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队伍。以检察工作发展为基础,规范管理兼职检察官助理队伍,从协助办理案件范围、工作纪律、基本职责、聘任年限等四个方面严格职责权限。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检察机制创新发展的需要,通过聘任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旨在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优势, 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专业理论、技术支持,实现精准监督,从而提升检察人员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保护公益诉讼的强大合力。

三是聚智工作创新,促进用活特邀检察官助理队伍。 以工作创新为要求,集大众智慧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兼职检察官助理履职台账,定期召开联络会,检察官助理可以根据履职需要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工作文件和资料,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出席公开听证会、参与专项活动、接受检察业务培训。自去年12月份聘任以来,参与办理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线索3起,公益诉讼案件2起。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和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开展“金点子”评选,探讨研究困扰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障碍、探索解决思路和具体措施,对兼职检察官助理提出的建设性、创新性意见及时研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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