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在第33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泾川县检察院联合泾川县自然资源局以“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为主题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 “公益诉讼知识手册”“不动产登记流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等相关资料,图文并茂地向过往群众悉心宣讲了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保护领域的法律知识,呼吁群众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让每一寸土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同时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相关概念的区别。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30余次,增进了群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的认识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好评。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一方面引导公众树立了保护耕地的理念,更提高了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另一方面引导群众认识并树立“原来公益诉讼保护的就是广大普通群众身边的切身利益”的观念。下一步,泾川县检察院将严守公益底线,捍卫耕地红线,突出案件办理,为守护民生、保护公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