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泾川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协作机制意见》共同助力消防安全治理
时间:2023-08-17 15:38: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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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增强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安全建设,破解消防安全治理难题,近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与消防的交流与协作,形成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工作合力。
《意见》明确,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在消防救援领域建立“检察监督+消防监管+安全治理”工作模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强化协作联动,增强检察机关在消防救援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作用。通过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其他级别事故”的工作目标,为服务泾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稳固的安全保障。
《意见》明确,县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专项行动、联合宣传、交流培训等七项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从不同层面、不同广度加深双方协作,更加充分、高效发挥检察职能、消防职能,集中力量推进泾川公共领域消防安全的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明确,“检察+消防”协作机制实施过程中,县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协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转变理念、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协作机制有效运行提供组织保障;要创新工作举措,共同设立协作站,确定对口联系部门分别负责具体相关工作,县检察院可根据需要聘请消防监督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升办案专业性;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研究、解决在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机制的平台和保障作用,更好推进工作机制走深走实,推动形成协同治理、系统治理的双赢、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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