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检要闻】法治进校园—泾川县检察院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4-03-14 18:4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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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泾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到县第四幼儿园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第四幼儿园老师参加了此次活动,此次宣传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民法典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老师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宣讲中,检察干警围绕编纂民法典重大意义及与人身、财产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条文、案例展开。干警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出发,为老师们介绍了民法典各编的主要内容,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譬如民事法律行为、见义勇为免责、个人信息保护、自甘风险、高空抛物等与老师、学生息息相关的重点法律条款。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未成年人打赏应不应该退还”“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等实务案例,并建议老师们在教学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场景和社会上的热点现象将民法典普及给孩子们。最后,检察干警向老师们发放了民事检察宣传手册,向老师们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基本职能,老师们表示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及民事检察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泾川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教育与法治宣传,让法律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社会氛围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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