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国家的未来,在你们成长的道路上,法律会为你们保驾护航,对于侵害你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必将严厉惩治,让法治沁润同学们的心田始终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希望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上进的好学生。”这是这周以来泾川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刘敏敏对走过的10所农村偏远中小学校学生耐心的嘱托。
为了使法治阳光照亮乡村校园,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本周以来,泾川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和县教育局走进10所农村偏远学校开展了“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泾彩童行”宣讲团成员刘敏敏从防性侵、防欺凌两个方面切入向同学们详细讲述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什么是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等内容,引导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鼓励她们要勇敢对不法侵害说“不”,并教导同学们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聚焦农村偏远学校学生群体,以法治课堂送法释法,以教师、全体学生和女生群体分类交流的形式进行法治提醒,让法治阳光照耀在每一名乡村少年心田,构筑家、校、司法机关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实堤坝。下一步,泾川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偏远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犯罪相关知识普及,帮助同学们树牢法治观念、提高用法能力、养成用法习惯,让法治阳光照亮农村和城市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