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泾川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近日,泾川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围绕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懈努力。
《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职能定位和管理重点,推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相贯通,推动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相衔接。通过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深化宏观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为落实“三个管理”进行了实践探索,为进一步推动检察管理提质增效提供了实现路径。
下一步,泾川县检察院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保证各项检察工作平稳进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