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川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管理新格局。
《办法》指出,要紧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取向,强化系统思维、过程管控和结果导向,加快管理创新。要坚持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相结合,坚持宏观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管理质效。要聚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管理质效的提升,加快理念转变,强化实践探索,努力在推进协同机制建设、约束机制建设和激励机制建设等“三个关键”上求突破,不断找寻落实“三个管理”的本地化路径。《办法》规定,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进行宏观管理,对重大业务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和监督,位于统领地位。办案部门负责本部门、本条线办案质效的监督管理和各项管理措施的组织实施,位于基础地位。案件管理部门是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承担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监督落实的职责,位于枢纽地位。逐步形成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配合“三个管理”相关工作,实现“三个管理”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办法》要求,推动深化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加强人员配备和人才选育管用,建立检察业务管理结果运用机制,探索对“管理”质效的评价引导四个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职能定位和管理重点,推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相贯通,通过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深化宏观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为落实“三个管理”进行了实践探索,为进一步推动检察管理提质增效提供了实现路径。《办法》明确,“业务管理”从业务指导、业务管控、管理机制、外部监督四个方面,“案件管理”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高效案件流程监控体系两方面,“质量管理”从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构建案件质效分析体系两个方面共八个方面实现了从上到下纵向管理、一管到底,部门协同横向管理、紧密交织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强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实现路径、方式方法,将最高检及省市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生动的泾川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