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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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本辖区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办理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791.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2.81万元,减少2.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791.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22.81万元,减少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收入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型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86.6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4.1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9.88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1.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21.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2.81万元,增长1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及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故相关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30.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故相关经费预算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5万元,上升3.6%,上升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3.6%,增长的主要原因车辆维修次数增加,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培训费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3.1%,增长的主要原因业务培训次数增加,相应的培训费增加。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6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1万元,增长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58.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09.37平方米,价值435.3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82.1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用于中部和西部办案经费(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两类用途。由中央财政按照市级以下(含市级)政府机关客观情况,确定分配因素,计算分配各省以及各政法机关应得数额,下达到省级财政,各级院按照需要分配使用,该项目经费每个预算年度省级财政下达至各院,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为150万元,预期2022年将这笔资金分配到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11)
2022 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 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00万元,比2021 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1.一般性转移支付 0.0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 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2个,分别为综合保障业务经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其中综合保障业务经费预算资金为2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和业务装备费用。
绩效运行监控方面: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7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100%。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1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6万元,实施期实际执行数为156万元,预期执行率为100%,实施期实际执行率为100%。
对于2021年绩效管理目标作如下绩效评价,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方面,年度资金总额与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一致为47万元,评价分值与得分均为10分,执行率为100%。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年度资金总额为15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56万元,评价分值与得分均为10分,执行率为100%。
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项目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促使我院加强项目规划和科学论证,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7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泾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