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8日上午,泾川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学习培训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云萃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政治部负责人对照《指引》全文,重点围绕总则、考核指标和方法、检察官考核、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引》明确规定,检察人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检察官考核应当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对办案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检察辅助人员以工作质效为主要标准,可以围绕辅助办案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具体设置。司法行政人员考核结合具体岗位职责采用简便有效的考核方法。领导干部实行有别于其他检察人员的考核机制。
会议指出,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开施行。近期又印发《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是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主动落实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全面落实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各项要求,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制改革要求,提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背景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孙云萃对我院进一步学习《指引》,搞好检察人员年度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检察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二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落实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各项要求,把讲政治更紧密地融入检察业务,实现对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三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我院检察人员考核方案,注重考核实效,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