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申请人何某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突如其来的一场交通事故不仅夺走其丈夫的生命,更使家庭陷入债务困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正在服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何某某未能获得有效赔偿。何某某本人患有椎间盘突出、脑梗等疾病,没有劳动能力;儿子系四级智力残疾人,也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所在村委证实该家庭属建档立卡户。该院针对该情况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层报上级院,经严格审核及时发放救助金,为其送去司法温暖。
近年来,泾川县检察院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项行动为工作抓手,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保障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应救尽救”,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给予困境中的人更多的温暖和希望。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主动排查,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协作,利用检察业务大数据,筛选符合条件的救助线索,确保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零疏漏,真正做到救急救困。始终做到把司法救助政策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检察温情。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院已累计办理司法救助22件23人,发放救助金51.5万元。下一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和司法宣传的工作力度,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